版權及知識產權
1. 一般條款
1.1. 所有由賽馬會「想像無限」藝術科技教育計劃(下稱「計劃」) 製作的一切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文字、影像、照片、影音、圖像、標誌、圖符按鈕、電碼、軟件及程式及其匯編 ( 指其收集、編排及結集)及其中之所有知識產權等,均屬計劃的資產或獲許可使用的資產,受到香港及國際版權法保護。
1.2. 閣下必須遵守所有有關法例及確保已獲許可使用計劃網站內的內容。如閣下未有遵守有關法例或獲得許可而導致計劃蒙受損失,閣下必須對計劃作出彌償。
1.3. 未經計劃書面明確批准前,閣下不得抄襲、複製、更改、修改或公開展示計劃網站任何內容或根據其創造衍生作品或創造任何超連結連接計劃網站任何部分。
1.4. 除特別指明外,任何人士不得未經計劃的預先書面同意,以任何方式或方法抄襲、更改、複印、出版、上載、傳送及發放上述資訊及內容。用戶如發現其他人或組織涉及侵犯計劃版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絡。
1.5. 計劃網站上顯示的商標受到香港及國際商標法保護。
1.6. 計劃並不保證用戶使用計劃網站時不會被中斷、亦不擔保計劃網站沒有電腦病毒或錯誤,或使用計劃網站不會影響用作進入計劃網站的其他軟件或作業系統。在法律准許的限制下,計劃網站明確表示摒除任何在一般法律下提供的保證。尤其計劃概不保證使用其網站不會觸犯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權利,或其網站素質達合理水準,或即使計劃接獲有意就特定目的使用計劃網站的通知,亦不保證其適用於該目的。
1.7. 除另有指明外,在計劃網站發表的意見均屬發表者的個人意見,而非計劃的意見。計劃對該等意見或因此導致的任何索償概不負責。
1.8. 任何人士須對其所提交的內容(由計劃放上計劃網站的資料(「計劃資料」)除外)及與其內容相關的索償(無論是否針對計劃)承擔所有責任。儘管計劃不會對用戶在網站發表的任何內容實行編輯控制,但計劃保留權利可全權酌情移除其被知會遭受非議的任何內容,不論有關非議是否證明屬實;並可審閱、編輯或刪除用戶發表被認為具誹謗性、不合法、恐嚇或其他不恰當的任何意見。儘管有上述條款,但在法律許可範圍內,計劃對第三方透過計劃網站傳播的任何內容概不負上或承擔責任。
2. 連結到第三方內容
2.1. 計劃或第三方可提供與其他全球資訊網上的網站或資源的連結。由於計劃無法控制該等第三方網站,閣下確認並同意,對於閣下應否使用該等網站或資源,計劃不予負責;對該等網站或有關資源或其中任何內容、廣告、產品或其他資料,計劃亦無表示贊同。閣下進一步確認及同意,對於因使用或信賴刊載於或經由任何該等網站或資源的任何內容、商品或服務所導致或據稱所導致或與此關連的任何損害或損失,計劃不負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責任。
3. 其他
3.1. 本版權及知識產權的條款與細則根據香港法律解釋,並受香港法律管轄。閣下同意服從香港法院的非專屬管轄權。
3.2. 如本版權及知識產權的中文版本與其英文版本有任何差異,應以英文版本爲準。